一、淋雨試驗條件
1.降雨強度
降雨和吹雨程序使用的降雨強度可以根據預期使用場所和持續(xù)時間加以剪裁。推薦1.
2.雨滴尺寸
降雨和吹雨程序以及強化程序,采用雨滴直徑為
3.風速
在暴雨期間,通常伴有
4.試樣暴露面
風吹雨對垂直表面的影響通常比對水平表面的影響更大,而對垂直或接近垂直方向的雨而言,其影響則正好相反。應使能落到或吹到雨的所有表面都暴露于試驗條件下,試驗時試樣應轉動,使所有易受損表面均暴露于試驗條件下。
5.水壓
強化程序取決于水的壓力,可按技術文件規(guī)定適當改變壓力,但zui小噴嘴壓力為276kPa。
6.預熱溫度
試樣與雨水之間的溫差能影響淋雨試驗的結果,對密封的試樣,在每個暴露周期開始時應使試樣溫度加熱到高于水溫
7.試驗持續(xù)時間
根據裝備使用壽命決定試樣暴露持續(xù)時間,但不少于各項試驗程序規(guī)定的持續(xù)時間。對于由吸潮材料制成的試樣,持續(xù)時間可以延長,以反映真實的壽命期試驗,而對于這種試樣的滴水試驗,雨滴速率也要適當地減小。對特定裝備,水的滲透和因此導致的性能退化主要是由于時間(暴露的時間長短)而非水的體積或者下雨/滴水的速度。
8.試樣的技術狀態(tài)
試樣在淋雨試驗中的技術狀態(tài)利放置方法是確定環(huán)境對試樣影響的一個重要因素。除另有規(guī)定外,試樣應按其預期的儲存、運輸或使用狀態(tài)來放置。除設計規(guī)范有要求外,不應使用任何密封墊圈、密封膠帶、縫隙嵌塞等,同時也不應使用表面有污染油脂或油灰的試樣。至少應考慮下列技術狀態(tài)。
(1)在運輸/儲存容器內或運輸箱內。
(2)有保護或無保護狀態(tài)。
(3)工作技術狀態(tài)。
(4)為特殊用途改裝后的狀態(tài)。
二、淋雨試驗設備
1.降雨和吹雨程序
淋雨試驗設備應有產生降雨并伴隨著規(guī)定的風速吹風的能力。雨滴的直徑應符合
2.強化程序
所有噴嘴應產生水壓約為276kPa、雨滴尺寸在
3.滴水程序
試驗裝置應能提供大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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